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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专项计划 孵化工程管理办公室 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关于申报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专项计划全生态要素产业孵化工程的通知
来源:3553工程计划 | 作者: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转 | 发布时间: 2020-05-22 | 2920 次浏览 | 分享到:

3553生态[2020]11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部署,根据
3553工程计划理事会《关于印发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专项计划全生态要素产业孵化工程实施指导方案的通知》(3553理事会〔20207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专项计划资金计划赋能的金融创新引导作用,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布局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专项计划全生态要素产业孵化工程(简称“孵化工程”)生态网络帮助地方创新产业聚集,助力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现已启动孵化工程相关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政策

  
根据《孵化工程实施指导方案》和《孵化工程管理办法和细则》文件要求,3553工程计划设立首期不低于百亿孵化工程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孵化工程全国孵化工程网络布局建设,凡经申报审核认定进入孵化工程的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扶持(具体资金扶持政策另文)。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政府搭台,实体共建。当地政府牵头,由行业市场占有率较高的领军企业、国家或省级高水平研究机构、一流学科的高校和权威科技机构等具有显著创新优势的企事业单位共建孵化工程平台。平台运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的实体,对于尚不具备条件的,先行实现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逐步向独立法人过渡。


  (二)技术先进。能够在技术、产品、装备、工艺等关键环节不断取得重大突破,能够形成一批行业标准、行业规范、核心专利、新工艺等标志性成果,弥补产业发展短板,能够开展高水平研发,提供高端研发服务和生产性服务。


  (三)资源整合。有牵头整合相关领域技术、人才、服务等资源要素的能力,能够有效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四)人才团队。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由技术领军人才(含院士、知名专家)、企业高级管理人才等顶尖人才牵头建设,具备高水平研发团队、工程化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等,专职人员不少于
10%


  (五)投资能力和创新产出。自有资金或孵化资(基)金不低于孵化工程项目总额的
30%(资金使用证明),且有实际投入。建设和产出期内创新目标明确,有具体的核心技术攻关任务,阶段发展目标可测量、可考核。

  
  (六)完备的各项合法手续。具备法律手续齐全,各项前置审批文件完备的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自有或租用)。其中,直接用于孵化企业(含公共服务场地)的场地面积不低于三分之二。


  (七)具有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服务,以及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具有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团队。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孵化工程申报通知所列基本条件,根据本单位具体实际情况编制《
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专项计划全生态要素产业孵化工程(项目)申报书》,并按照通用的书写格式规定填写、提交申报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联合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与申报单位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


  (三)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


  五、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的地方政府、企业于20201125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各一式3份,装订成册;所有申请材料采用WordPDF格式,刻录光盘一份)报送至叁伍伍叁生态科技研究院暨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专项计划全生态要素产业孵化工程管理办公室。


  (二)未达到本通知第二条条件的也可据实报送申请表进行备案(申报截止时间、材料报送地址同上),研究院将根据孵化工程实际运营情况进行辅导、并进一步完善孵化工程扶持政策。


  六、申报时间


  线上线下提交材料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
20201125日上午10:00前。


  电子文档报送至:
E-mail:gcjh3553@126.com


  纸质材料递交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
83号(文旅部沙滩办公楼202室)邮编100009


  七、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及线下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均为申报期内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阮老师,010-84002188

 

  特此通知。

 

3553工程计划美好生活家园专项计划孵化工程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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